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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转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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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条件)
  持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
  (二)持证期间按照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
  (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
  (四)在本市被评聘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
(五)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
 
需要注意:
对居转户政策有不理解的地方,具体可以咨询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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