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落户服务分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居转户落户

徐汇区居转户11号公示结束

栏目:居转户落户 人气:0 时间:2024-01-10 来源:网络


徐汇区居转户11号公示结束

(徐汇区居转户11号公示结束)

  

(一)外省市人员(指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无业人员,下同)与具有上海市家庭常住户口的居民(指在上海市已登记常住户口满10年)依法规划婚姻登记满10年、年满35周岁,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

  

4.异地缴存的职工,应当至少查询缴存地、户籍地和购房所在地家庭住房登记记录。

  

※将有利于浦东新区引才环境的进一步优化,提升浦东改革发展的后劲和内生动力,实现浦东新区在更高起点上“改革开放再出发”;

  

南师大就业办的老师说这短信就是一种幽默的表达方式。幽默也好现实也好,却倒是真正给上海的教育管理部门提了个醒:我们是不是要继续为外地籍的教师提供如此便利的户籍政策?这样的政策是否反而坏了我们的教师团队?如果要人民教师和其他任何职业的人群一样面对同样的户籍政策,这样是否公平一点?当然更加重要的是,这样对于上海的孩子们来说更公平一些。

  

11、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引进人才范围。

13671738356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2301、2309室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上一篇:上海居转户有哪些办理政策
下一篇:没有了

返回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