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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引进落户

突发!启迪水木滨江销许已领!上海新政发布,落户门槛再放宽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3-17 来源:网络


突发!启迪水木滨江销许已领!上海新政发布,落户门槛再放宽

(突发!启迪水木滨江销许已领!上海新政发布,落户门槛再放宽)

  01

  首付8成,启迪水木滨江销许已领,明日报名

  刚刚,江北核心区的启迪水木滨江新领紫荆府1、2号楼销许,共计258套房源,主力户型建面约120㎡三房两厅两卫、140㎡四房两厅两卫,装修交付。据悉,此次开盘整体均价约元/㎡,首付8成,验资300万。

  【报名时间】11月26日上午9点-11月27日上午9点

  【线上报名】关注水木滨江花园官方微信或扫描下方,按流程操作。(此次报名共计3个通道:人才、无住房及普通,请根据购房证明选择正确的报名通道)

  (鸟瞰图)

  报名所需资料:

  1、购房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2、购房人新购房证明照片(或我的南京APP电子购房证明截图);

  3、存款证明:购房人须提供本人本市(仅限南京)名下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照片(要求存款金额不低于贰佰肆拾伍万元整),冻结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2日。

  

  

  户型图如下:

  与启迪水木滨江一街之隔的冰雪科技城规划已经曝光,目前地块周围已经建立了围挡,预计明年开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科研办公、雪馆综合体、公寓、商业、配套用房、地下车库以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地段优越,旁边便是地铁10号线临江站。

  冰雪科技城效果图

  另外,同区域的花语熙岸府摇号清册也于今日出炉,将于11月27日上午9点开始摇号,此次共计2491组有效报名(含人才117组、无房户1364组、普通客户1010组),整体中签率近5.8%

  摇号清册(复制链接至浏览器查看):

  人才组↓↓

  无房户组↓↓

  普通客户组↓↓

  据悉,此次摇号房源为2、7号楼,共计144套(44套人才房源、44套无住房保障房源),户型建筑面积为97、117㎡,销许均价为元/㎡,首付8成,精装交付。

  02

  上海落户政策再放宽,12月1日起施行

  2020年11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图源:上海市人民政府

  相比以往的《试行办法》,此次《办法》中将引进人才分为了高层次人才、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高技能人才、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等五大类,并对相应条件作出了修改。

  第一,划掉了“本市重点产业发展紧缺急需”,改为“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第二,增加了“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第三,增加了“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政策原文如下:

  沪府规〔2020〕2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5日

  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法

  第一条(目的)

  为进一步发挥人才在促进新时代上海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核心作用,完善与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人才引进政策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时代上海实施人才引领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指导原则)

  人才引进坚持以“城市发展导向”为指引,紧紧围绕上海服务国家战略、建设“五个中心”、打造“四大品牌”等目标,聚焦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实行条件管理,明晰分类;坚持政策公开、标准统一、程序规范、办理方便。

  第三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引进人才申办常住户口日常工作。

  市公安部门负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市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房屋管理、税务、商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相关管理工作。

  第五条(申办条件)

  用人单位引进的人才在沪工作稳定且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一)高层次人才

  1.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的人员。

  3.列入省部级及以上人才培养计划的人选。

  4.国家重大科技专项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和本市重大科技项目负责人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二)重点机构紧缺急需人才

  5.重点机构所需的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

  6.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创新团队核心成员等核心业务骨干。

  7.重点机构紧缺急需的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重点机构是指本市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和基础研究领域经行业主管部门和重点区域推荐的用人单位,并实行名单管理和动态调整。

  (三)高技能人才

  8.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国务院特殊津贴、世界技能大赛奖项等荣誉的高技能人才。

  9.取得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高级技师)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10.取得国家二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认定证书(技师)且获得国家及省部级以上技能竞赛奖励的技能类高技能人才。

  (四)市场化创新创业人才

  11.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2.在本市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3.在本市管理运营的风险投资资金达到一定规模且取得经过市场检验的显著业绩的创业投资管理运营人才及其团队核心成员。

  14.市场价值达到一定水平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

  15.取得显著经营业绩的企业家人才。

  (五)专门人才和其他特殊人才

  16.本市航运、文化艺术、体育、传统医学、农业技术及其他特殊行业紧缺急需的专门人才。

  17.本市各区和重点区域自主审批的紧缺急需人才。

  18.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

  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人才引进重点支持范围。

  第六条(申办材料)

  在本市“一网通办”系统中能够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等方式核验申办材料信息的,可免于提交纸质申办材料。

  (一)《上海市引进人才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户籍凭证、学历学位凭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凭证或职业资格凭证;

  (三)就业期间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凭证;

  (四)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及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引进落户情形的个人承诺;

  (五)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相关产权证书或者租用居住公房凭证;

  (六)与申请条件相应的材料。

  第七条(申请)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需要引进人才的,用人单位对个人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后,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提交申请。

  第八条(受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指定的经办机构通过本市“一网通办”系统收到申办材料后,对申办材料齐全的,应当现场受理。对申办材料不齐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用人单位补齐相关材料。

  第九条(审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经授权的相关部门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告知结果。

  其他紧缺急需、确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引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第十条(公示)

  审核通过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在政务网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引进的人才,不予公示。

  第十一条(户口迁移)

  经公示通过的人才,按照公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二条(家属随迁)

  引进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以同时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第十三条(法律责任)

  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发生违规违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申请人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伪造,视情节轻重,暂停直至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将相关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对骗取本市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其本市常住户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四条(实施细则)

  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施行期限)

  本办法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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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内容来源:魔都财观)

  03

  成都出台重磅新政,实行购房资格预审

  昨日,成都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重点如下:

  1、实行购房资格预审,“一户一码、凭码报名”

  2、登记购房人数达房源数3倍及以上,全部房源仅向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

  3、12个月内2次放弃已选购房源的,1年不得再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政策原文如下:

  《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

  为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相关要求,市住建局、市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补充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建商品住房项目按《通知》相关规定执行。青白江区、郊区(市)县范围内的商品住房销售工作,可参照《通知》执行。

  实行购房资格预审

  “一户一码、凭码报名”

  购房资格预审将提前为居民提供资格预审服务,方便居民及时掌握自身购房资格状况、知悉可选购住房的区域,购房人可通过成都市住建局网上政务大厅或者“天府市民云”手机运营客户端登录成都市商品住房购房登记系统(以下简称购房登记系统),据实填报相关信息,申请购房资格预审。经预审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登记系统赋予“购房资格预审码”。

  经预审具备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普通购房家庭,可凭“购房资格预审码”报名登记,报名登记时间不少于2天。未取得“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不接受其报名登记。

  对预审结果存在异议的,申请人可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进行申诉。但是,购房申请人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从而获取“购房资格预审码”的,购房登记系统3年内不受理其及家庭成员购房登记;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登记购房人数达房源数3倍及以上

  全部房源仅向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

  根据《通知》,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仅向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其中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70%,剩余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公证机构将按照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分类及顺序,实施公证摇号排序。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前,登记购房人选购后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按照公证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选购后所退房源或剩余房源,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销售,并在销售前发布公告,优先向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销售。

  对于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项目,按照以下顺序分别对已报名登记的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资格进行复核:

  第一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

  第二顺序: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

  第三顺序:不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但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并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第四顺序:不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但具有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购房资格。

  按照上述复核顺序,复核确认的无房居民家庭、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分别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购房资格复核工作结束。复核过程中,第一顺序人数超过其房源数3倍以上时,按其在该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复核;第一顺序的登记购房人数未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依次复核第二顺序的登记购房人资格,以此类推。

  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以内的商品住房项目,由开发企业自行组织有序销售。登记购房人数在当期准售房源数1.2倍至3倍之间的,按原有规定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房源不低于房源数的20%,无房居民家庭房源不低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优先后剩余房源的60%,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及无房居民家庭选购后剩余房源用于普通购房家庭选购。

  根据《通知》,购房资格复核结束后,由购房资格审核部门将复核通过的登记购房人名单提交公证机构进行证据保全,并由开发企业即时将名单在其网站、商品房销售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天。公示期结束后,未进入登记购房人名单的购房人,可立即参与本项目其他批次或其他商品住房项目的报名登记。

  12个月内2次放弃已选购房源的

  1年不得再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此外,为维护公平的市场环境,《通知》明确,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机构出具公证书后,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12个月内累计放弃已选购房源达到2次的,自其第2次放弃起,12个月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

  对于提供虚假信息获取购房资格的,取消其购房资格,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不得参与购买商品住房的报名登记。开发企业、中介机构弄虚作假的,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予以信用记减分,暂停网签备案系统,暂停受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现售备案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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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保持成都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01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无房居民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无房居民家庭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购买的商品住房位于我市住房限购区域的,登记购房人须符合我成都市住房限购政策。

  登记购房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名下均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2016年10月1日以来无住房转让记录。

  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夫妻双方及其未成年子女;离异(丧偶)父(母)和其未成年子女;达到法定婚龄未婚居民;购房登记时离异已满两年的单身居民;丧偶单身居民等。

  02

  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安置补偿协议在2016年10月1日我市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以后生效的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根据“拆一购一”原则,以原拆迁房屋所在地为区域认定标准,遵照区域住房限购政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补偿协议生效后,未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

  补偿协议生效后,已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购买住房,但购房日期为2017年3月24日之前,且所购房屋为二手住房。

  2017年3月23日,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明确自2017年3月24日开始,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

  03

  如何理解无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购房资格复核的具体顺序?

  举例来说,比如某一商品住房项目A盘共有房源100套,报名登记结束后,登记购房人数共1000户,开发企业开盘销售方案明确70套房源用于无房居民家庭选购,30套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

  以无房居民复核顺序为例,若无房居民家庭共有600户,则先对第一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复核后,若第一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户数超过210户(无房居民家庭房源数的3倍),则按其在该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复核,直至第一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人数达到210户时,结束复核工作。

  复核后,若第一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户数未达到210户,则对第二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进行购房资格审核;复核后,若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户数超过210户,则按第二顺序无房居民家庭在该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复核,直至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人数达到210户时,结束复核工作,……以此类推。

  04

  复核顺序中,第三顺序和第四顺序中提到的“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如何理解?

  项目所在区同一住房限购区域是指按照我市住房限购政策,可在该项目所在区购买住房的区域。

  05

  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南区的,第二顺序如何确定?

  因成都高新南区无“同一住房限购区域”,为避免第二顺序出现大量具备同等条件无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的情况,对于位于成都高新南区的商品住房项目,若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超过其房源数3倍,则第二顺序按其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复核。

  例如,A商品住房项目位于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共有房源100套,报名登记结束后,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超过了房源数3倍,共有400户。开发企业开盘销售方案明确70套房源用于无房居民家庭选购,30套房源用于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选购。对第一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具有项目所在区户籍并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后,第一顺序的无房家庭户数为200户,未达到210户。那么接下来需继续按第二顺序进行复核。第二顺序将按其在成都市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的时间长短依次复核,直至第一顺序加第二顺序的无房居民家庭人数达到210户时,结束复核工作。

  06

  按序复核时,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长短如何确定?

  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长短依登记购房人本人的情况确定,若登记购房人包括其他家庭成员的,则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时间依最长的一位登记购房人情况确定。

  例如,一家三口,报名登记时,若三人均作为登记购房人进行报名登记,则依三人中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时间最长的确定;若仅有一人作为登记购房人进行报名登记,其他两人仅作为家庭成员信息进行了填报,则依该登记购房人本人稳定就业且连续缴纳社保时间确定。

  07

  按照复核顺序,若最后一位有多户无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具备同等条件,如何确定资格?

  当复核确认的无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人数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若最后一位有多户无房居民家庭或棚改货币化安置住户具备同等条件,则均纳入登记购房人名单,参与公证摇号排序选房。

  08

  对资格预审结果有异议,如何办理?

  对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购房登记系统、咨询电话等渠道向拟购房区域购房资格审核部门进行申诉。

  向上滑动观看全部内容

  (来源:四川新闻频道)

  04

  江北高新区利好频传,爆款小户型正在热卖

  今年,江北可谓是全面开花,多个供货紧缺的板块迎来了新盘补仓。其中,作为江北发展中坚力量之一的江北高新区不但有新盘面世,而且板块利好也接连升级。

  11月7日,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政府与DXC(惠普企业服务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总投资超百亿的南京国际软件质量总部基地项目落户南京高新区(浦口园),助推浦口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高新区G06、G07、G08和G09地块项目规划引入全美排名前1%(美国华盛顿邮报2019年最新排名)或全英本土排名前30(英国A-LeveL考试成绩2019年最新排名)的品牌学校。

  9月份,总建筑面积达22万方的龙湖江北天街开业。此外,今年5月拍卖的新区2020G05地块已命名为北联永泰广场,计划打造10万方大型综合体。

  (国际学校效果图)

  在不少买房人眼中,江北高新区很大程度上仍然是作为“刚需阵地”而存在的。2018年以前,区域新房维持在“1”字头,经过一段时间的“房荒”过后,价格直接跃升了一个台阶,高层价格达到2.2-2.5万/㎡。

  目前,板块内已有3家楼盘在售。其中,临近地铁3号线东大成贤学院站的花样年花好园在售2、4、6号楼,销许均价-元/㎡,户型建筑面积89、100、116㎡,精装交付,预计2022年9月交付。

  (花样年花好园效果图)

  值得一提的是,板块内在售竞品楼盘前期小户型已基本售罄,而花样年花好园近期又一轮加推后,建面约89㎡户型补仓。这也是项目爆款户型,受到了不少首次置业买房人的青睐。三房两厅一卫布局,符合市场主流需求,尤其是双开间阳台设计是亮点,同等面积产品中相当少见,大多出现在120㎡+户型。U型厨房设计,动线合理。

  户型图如下↓↓

  与花样年花好园一街之隔的龙湖春江悦茗目前在售1、2、3号楼,户型建筑面积89、118㎡,均价元/㎡,精装交付,预计2022年10月交付,售完收官。

  (龙湖春江悦茗效果图)

  户型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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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悦府目前主力在售高层房源,户型建筑面积89、110㎡,均价-元/㎡,主要集中在6号楼,预计2020年12月底交付;低密度多层剩少量顶楼中间户在售。

  另外,纯新盘都会诚品也预计11月底首开1、2、6号楼,主力户型为89㎡三房两厅一卫、105㎡三房两厅两卫,共计384套房源,精装交付。

  (都会诚品鸟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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