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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7-04 来源:网络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
直接核准引进
二、文件依据
(一)《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的通知》(珠府〔2017〕6号)
(二)《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引进核准工作的通知》(珠府办函〔2018〕149号)
(三)《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放宽我市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珠府办〔2020〕15号)
三、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在我市办理用工登记备案,且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费或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等政策文件规定的引进条件的市外人才(以下简称申请人)。具体范围对象详见《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目录(2020-2021年版)》(附件1)。
★符合《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办法》第七条第五款和第九条的分别按高校毕业生接收报到、引进企业业务骨干办事指南办理。
(二)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含中央及省属驻珠机关事业单位、按企业化管理运作的新型研发机构等)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具体范围对象同上。
(三)已办理过市外干部调动、毕业生接收报到、技术工人招调、或留学回国人员引进手续,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现仍在珠海工作,且符合《核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人员(通过人才引进新政引进的,但尚未办理户口迁移的,参照本条执行)。
★★已办结人才引进手续尚未落户人员,至多可再进行一次人才引进落户申请,进入“二次引进”页面申办。
四、办理材料
申请人根据核准条件类别提供对应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内容详见《人才引进核准申报材料明细》(附件2)。
▲属范围对象和条件中第二款情形,申办“二次引进”的,仅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和《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人、经办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五、办理程序
申请人或用人单位须在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网址:以下简称网上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个人(单位)用户”注册后申报。具体注册流程详见网上服务平台“系统公告”。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方式:可采取个人申报或单位申报两种方式。
1.1.个人申报。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直接核准引进→选择对应申办类型后“点击办理”,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提交。申报信息送达用人单位用户审核(用人单位审核时限为30天,请申请人跟进单位审核进度)。
1.2.单位申报。登录网上服务平台→人事人才→人才引进→直接核准引进→直接核准引进申报,按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对应的电子材料。确认无误后,直接选择“通过”并点击“保存”完成单位用户审核。
▲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提交申请后,企业在审核前必须对本单位申请人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公示须在企业车间、饭堂等公共场所显著位置张贴)。
2.单位审核。
单位用户自个人或单位提交申请之日起30天内,对个人申报内容进行认真核验,录入“用人单位信息”,并作出是否审核通过的决定。
审核通过的,进入后台审核环节;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退回有效期限为30天,下同),申请人修改完善信息后,可重新申报。
(二)网上预审
用人单位审核通过后,经办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进行网上预审。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申报记录查看。
▲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在预审通过后,须等待市人社局(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官网公示3天。
▲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文化程度人员(以下简称“学历人才”)、广东省技工院校毕业生、取得《珠海市职业技能精准培训合格证》人员、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系统自动校验资格信息,校验一致的,直接预审通过,无需等待。
(三)窗口审核/材料核验
1.高层次人才、市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市级/省级奖励荣誉人员、学历人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技能型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二次引进人员(无需进行窗口审核,以下称零跑动型):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二次引进的自单位审核通过,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类型自公示完成)之日起90天内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一份,申请人、经办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至人才引进系统。逾期未上传提交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报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留学归国人员(以下称非零跑动型):
申请人自预审通过之日起90天内,到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或横琴办事处办事窗口提交申报材料及《珠海市人才引进申请表》(一式两份,申请人、经办人和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交完整申报材料原件的,视作自动放弃。
经办机构受理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四)结果告知
1.零跑动型: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亦可登录网上服务平台查看。
①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可在网上服务平台自助打印《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申请调档的,可同时打印《调档函》。
②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申请人修改完善信息后,可再次申报。
2.非零跑动型:
①申报材料原件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且符合要求的,审核通过后,向申请人开具《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申请调档的,可同时领取《调档函》。
★★《珠海市人才引进核准证明》和《调档函》均可登录网上平台自助打印。
②申报材料原件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且无法当场补齐、补正的,一次性告知须补齐或补正的材料。逾期未补齐、补正的,申报程序自动终止。
温馨提示:
▲需落户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入户程序及所需材料可登录“珠海公安”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户政业务了解)。
▲需调档的申请人,自同意引进之日起90天内,将《调档函》带回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办理档案调出。
★本市所有企业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均寄至对应经办机构库房(已与机要局建立寄递关系的企业人员人事档案直接寄至单位)。国有企业、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国有控股企业引进人员自收到短信之日起通知单位30天内凭《提档介绍信》提走档案;其余企业引进人员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对应经办机构库房,档案寄达并审档通过后,可在网上签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托管协议》。
★机关事业单位引进人员人事档案统一邮寄至单位。
六、告知方式及办理时限
(一)告知方式:
1.短信方式(请申请人务必填写准确的手机号码);
2.登录网上服务平台点击个人申报记录查看。
(二)办理时限:
1.网上预审:5个工作日内(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2.材料核验/窗口审核:3个工作日内(情况特殊的,不超过30个工作日)。
▲情况特殊的,由经办机构通过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深入企业进行考察。
七、是否收费
不收费。
八、经办机构及联系方式
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
人才交流部
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2-7号窗口
拱北办事处
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2-7号窗口
横琴办事处
横琴新区宝兴路189号横琴新区综合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
人才服务部
香洲区红山路245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窗口大楼三楼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区
、(仅办理留学回国人员业务)
横琴新区社会事务局
横琴新区天河街28号1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窗口
香洲区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人事代理部
香洲区兴华路5号三楼综合服务大厅1-6号窗口
金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金湾区金鑫路137号市民服务中心A1栋14-17号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斗门区人才劳务市场
斗门区井岸镇中兴南路477号人才劳务市场服务大厅
珠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栏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保障和公共事业局
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73号新源大厦三楼高栏港政务服务大厅17-18号窗口
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香洲区情侣北路381号1栋海岛大厦1楼3号窗口
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党政办公室
保税区宝盛路8号国际贸易展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人才引进窗口
珠海(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高新区唐家湾镇港乐路1号大洲科技园A栋一楼高新行政服务中心7-9号窗口
▲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仅在珠海市人才资源与就业服务中心人才服务部、横琴办事处办理。
九、附件
1.珠海市人才引进(入户)条件目录(2020-2021年版)
2.人才引进核准申报材料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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