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7-16 来源:网络
(迁入户口-高层次人才引进)
迁入户口-高层次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一、申请条件
公民因高层次人才引进申报户口迁入的,凭《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由本人向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迁移。
二、申请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申请在集体户登记户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集体户单位申请;
2.《集体户口簿》;
3.?《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
4.省外迁入先到拟迁入地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凭原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落户。
(二)高层次人才申请在家庭户登记户口,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应包含高层次人才与户主的关系。迁入地家庭户户主应签字同意落户;
2.迁入地《居民户口簿》、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省外迁入先到拟迁入地开具《准予迁入证明》,再凭原户
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落户。
三、法定时限及承诺时限
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省内迁入当场予以办理,省外迁移的按《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规定时限办理。
四、禁止性要求
无
五、办理结果
公安派出所应当建立《常住人口登记表》、登记居民户口簿或集体户口簿。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深圳咨询热线:13764198983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2301、2309室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