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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河南省荥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80人公告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07-30 来源:网络


2021河南省荥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80人公告

(2021河南省荥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80人公告)

  

摘要推荐课程

  

入门

  

备考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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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考人数80人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25日-4月8日

  

3试时间另行通知

  

为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干部人才队伍结构,储备培养一批适应荥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人才队伍,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从2021年开始实施“荥阳英才引进计划”,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引进计划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计划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岗位为市直事业单位,经费形式均为财政全额拨款,具体岗位计划需求专业类别详见《荥阳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岗位分类及招聘人数一览表》(附件1)。

  

二、引进范围及对象

  

1.我市政治经济、工业、城建规划、金融经济、农林水利、环境治理、大数据、法学等领域和重点行业引进国家“双”建设高校(含大学建设高校和学科建设高校)的全日制硕士毕业生,以及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博士研究生或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海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报考时不受本次计划引进人数限制,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引进人员,引进后由市委结合荥阳实际,采用“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确定用人单位。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此次引进范围。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左边法律右边;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4.学习成绩优良,组织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5.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够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6.事业心强,志愿到基层工作,有奉献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岗位要求的基本条件;

  

8.面试前现场审查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国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1日之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的,取消引进资格;国(境)外留学人员须在2021年7月1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博士、硕士学历学位认证书;

  

9.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3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10.符合引进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要求为xx类后面加括号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括号内要求的专业;专业要求为xx类的,报考者所学专业应为《荥阳市事业单位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专业指导目录》(见附件2)中xx类所包含的专业及相近专业(相近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

  

11.需为择业期内(2019年、2020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不满5年的;

  

3.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1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4.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荥阳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8.有左边法律右边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引进方式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关于实施“荥阳英才引进计划”的意见》(荥办〔2021〕3号)相关规定,简化引进人才程序,采取面试或直接考核的方式确定引进人选,具体引进方式如下:

  

1.对符合本次引进条件的全日制博士学历毕业生,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确定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2.对符合本次引进条件的硕士学历毕业生,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五、引进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左边()右边等相关网站发布公告,并通过荥阳市广播电视台等市属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发动。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本次引进将严格执行郑州市及我市关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郑来荥人员健康管理的规定。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提交报名申请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3月25日9:00至4月8日17:00(以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报名人员可在公告发布网站下载《荥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扫描上传报名材料(jpg格式,大小200kb以下)和个人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以电子文档(须将所有资料打包,邮件主题格式:“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命名,如“综合服务岗+张某+博士研究生”)形式发送到报名电子邮箱左边()右边。

  

需提交或上传的证件材料包括:

  

(1)本人填写的《荥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电子版(附件3);

  

(2)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21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学信网打印);

  

(3)本人有效身份证;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电子照片;

  

(5)就业报到证(或人事代理合同,2019、2020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和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等证件原件;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及获得的奖励、荣誉等材料;

  

(7)有工作单位的还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上述材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

  

(2)国外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3)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学习进修证明材料或留学人员自愿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一个专业岗位,专业应与本人高校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按岗位报名,按岗位聘用。将结合考生专业和市直委(局)用人需要等情况,研究确定用人单位。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全日制博士学历毕业生,可在网上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将网上报名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在3个工作日后登陆原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尚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或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再次提交审查。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3日17:00。

  

(2)现场审查。2021年5月8日前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进行现场审查(需携带《报名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见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场将采取“测温、扫码”等防控措施,考生资格审查时须佩戴医用口罩(自备),前后间隔一米,并自觉遵守审查现场工作要求。通过现场审查的人员,确定为参加本次引进考试的考生。

  

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根据引进岗位紧缺需要,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如降低

  

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引进计划按比例削减直至取消。对于有效报名人数(通过现场审查人数)不足2人的岗位(博士生除外),取消该岗位的引进计划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如符合其它岗位要求,可在2日内内选报其它岗位,逾期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信息将于现场审查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面试(考核)

  

根据现场审查结果,确定直接考核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具体事宜将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面试时因考生缺考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场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考生面试成绩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同一岗位参加面试考生人数较多,需设置2个及以上面试考场的,应采取二次平均法对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

  

面试成绩将于整场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如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且影响确定该岗位引进人数的,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最终名次。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3(四舍五入)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一同进入体检。通过考核的博士学历毕业生,直接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不收取任何费用,具体时间、地点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左边()右边)公布。同时,以电话通知的方式告知考生本人。

  

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体检。

  

(五)考察

  

根据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计划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婚姻状况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考察对象(递补考察对象应体检合格)。

  

(六)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引进人员,并在荥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左边()右边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公示结束后,因拟引进人员本人放弃等原因造成引进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在接到正式到岗通知后,应于20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相关政策

  

1.落实编制岗位。引进人员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到用人单位试用期1年,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委市政府审核认定后,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服务方式、服务年限、工作职责、工资待遇和违约责任等,并将合同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1年),引进的全日制硕士等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被聘用人员专业特长和本人意愿,聘用为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由用人单位负责办理、工资手续的申报、调整和发放;行政关系、党组织关系直接转入用人单位。

  

2.工资待遇。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试用考察期1年,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享受管理岗位六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引进的硕士研究生,试用考察期1年,享受管理岗位八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试用考察期满,经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享受管理岗位七级职员相应工资待遇。引进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历学位的海外留学人员,政策待遇参照国内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执行。

  

3.生活补贴。报到落户我市,并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对毕业三年内(海外留学人才6年内),符合郑州市青年人才生活补贴条件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可按相关规定申报,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

  

4.住房。综合运用安置房、性住房、人才公寓等方式为引进人才提供安居。引进的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后,在荥阳无自有住房的,可免费提供人才住房,在未入住人才住房期间可享受每年1万元租房补贴,最长期限3年,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拨付。在我市购买首套商品住房并符合相关政策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别给予15万元、8万元购房补贴。自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第1年发放购房补助总额的40%,第2年至第5年每年发放补助总额的15%,其购买的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后,5年内不得转让、抵押(因按揭购房贷款而进行的抵押除外),5年内转让、抵押的,须全额退还购房补助。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有关购房政策。

  

5.配偶就业。引进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其配偶、未婚子女可随调随迁,对口安置。根据引进人才配偶原就业情况及个人身份、任职能力等条件,遵循“对等、空编、自愿”的原则,属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分别由市委组织部、编办、人社局提出意见;属其他身份人员,一般由用人单位安排。有创业意愿的人员,免费提供创业培训和技能培训,缺乏创业资金的,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就业困难的,政府设的公益性岗位可优先安置。

  

6.政治待遇。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直接纳入我市年轻干部队伍管理。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规定,可择优安排科级领导岗位;各用人单位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推荐“两代表一委员”时,对引进人才中的人员给予优先考虑。

  

7.其他待遇。引进的人才其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升学,由市教育局协助,在全市范围内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公办幼儿园)就读。引进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人才,由市委组织部定期组织外出培训等活动。用人单位要每年对引进的各类人才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七、其它事项

  

1.现场审查、领取面试通知书、体检、拟引进人员公示等事宜均在荥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考试期间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通知,并确保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凡未按网站通知要求执行或因考生个人原因联系不上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引进考试全过程,考生提供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与本人实际情况完全相符,对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报名信息(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对于违反引进工作纪律的考生或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5.本次引进工作政策解释权由荥阳市委组织部、荥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本公告未尽事宜,将根据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规定,由荥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执行。

  

八、联系方式

  

考生如有问题,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咨询电话:0371—(荥阳市人才工作服务中心)

  

0371—(荥阳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371—

  

点击下载>>>

  

2021年荥阳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专业需求岗位分类及招聘人数一览表.docx

  

荥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专业指导目录.docx

  

2021年荥阳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荥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原标题:河南省荥阳市2021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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