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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10-14 来源:网络
(合肥人才引进购房落户政策,合肥人才落户买房补贴有那些)
一说到买房子大家都非常的熟悉,因为现在是买房的最好时期,很多人都想购买,那么,不管要在外地购买还是要在本地购买,我们都必须要了解其中的政策,所以大家可以先看一下,多地人才购房的新政都有什么,然后,还要清楚购房补贴都有什么,一般的话它都是有补贴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合肥人才引进买房政策2021
人才新政购房分为两类,人才引进跟人才落户买房
A.人才引进,8类人群可直接买房落户
驻肥(本市区)部队现役军人家庭、在合肥工作的境外人员,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市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区级(含开发区管委会)以上政府认可的新引进各类人才这8类人群可直接买房落户。
B.人才落户:7类人群先落户再买房
1.普通高校(含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或高级工班)应届毕业生(含毕业两年内毕业生);2.留学归国人员;3.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4.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5.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6.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7.符合购房政策的其他人才。
外地人如何在合肥落户:
第一步:准备落户材料
1、高校应届毕业生、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应届毕业生落户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
2、留学归国人员落户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教育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等材料;
3、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才、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技术或技能证书等材料;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才
所需材料:个人申请、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毕业证书和学信网学历信息证明等材料。
第二步:去公安局落户
如果暂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自主选择落户地先行落户;
有自有产权住宅房的,在常住地直接登记为家庭户;
租赁房屋的,可以在就业地人才交流中心、居住地的公共(社区)集体户登记户口,也可凭同意挂户和说明亲属关系的承诺书等材料将户口挂靠在亲戚(指三代以内直系或旁系血亲)户上。
2021年合肥人才落户租房补贴标准
对新落户在肥工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我市在3年内按每人每年2万元、1.5万元和0.6万元的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不含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拓展:
一、补贴对象与条件
1、补贴对象
(1)博士;
(2)35岁以下的硕士;
(3)35岁以下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
2、补贴条件
(1)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2)全日制本科(含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应为2015年1月1日以后毕业;
(3)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4)申请人家庭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
二、申请程序
1、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网上申报。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专厅或手机APP完成租房补贴申请。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个人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常住人口登记表、社保卡和缴纳社保证明;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和家庭成员身份证号码。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留学认证。
3、租房补贴申请审核通过的,续发期间无需再申请,符合补贴条件即按月发放。
4、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重新提出补贴申请:
(1)申请人在肥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变更在肥就业单位的;
(2)申请人创业实体依法破产、注销,或在本市其他单位就业的.;
(3)申请人租房补贴申请审核不通过,或在续发期间不符合补贴条件停发的。
三、受理与审核
1、人才租房补贴全程实行网上自助办理,安徽政务服务网实现数据在线实时比对。申请人网上申请,信息填写保存后,在提交申请时,户籍、学历、婚姻状况、住房、社保、纳税等申请信息能够自动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进行数据比对验证,验证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核通过,验证不通过的信息自动反馈显示到申请提交界面,供申请人核实和补充。如申请人发现系统反馈信息有误,可向相关信息验证部门提出修改申请,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修正等工作。
2、每月前10个工作日内,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对上月新申请补贴和拟续发补贴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在申报平台上发布。申请人对于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人工复核。
3、市住房保障部门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汇总各县(市)区、开发区审核结果,于每月初及时将上月通过审核拟补贴的人员名单及补贴金额在合肥市房产局和合肥市人社局网站上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反馈至申请人单位所在县(市)区、开发区。
四、补贴标准与发放
1、租房补贴的标准为: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2、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个人租房补贴发放累计不超过36个月。
3、租房补贴经审核公示后,由各县(市)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于每月月底前将符合条件人员上月的补贴发放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4、因申请人社保卡遗失、信息不准确、金融账户未激活等原因,导致补贴发放不成功的,发放地住房保障部门应及时通知申请人完成补卡、修正信息、激活金融账户等事项,并纳入下月继续发放;连续3个月无法发放的,停发补贴。
5、市与县(市)区、开发区财政部门按照1:1比例及时安排补贴资金,并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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