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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11-19 来源:网络
(与你有关 | 在沪的你一定要看!上海居住证积分业务办理和人才引进业务有这些变化!)
01
居住证积分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实现网上快捷办事、平安办事、健康办事,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业务自即日起临时采取以下办理措施:
1、《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可以通过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E-mail、快递等方式传递申请材料(包括教育背景核实申请材料)。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到期后办理积分确认(续办),采用网上申报和网上审核。
3、《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和积分确认(续办),暂缓调档并暂缓出具外调联系函。
4、《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个人账号、单位账号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等业务,可以通过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供的E-mail、快递等方式传递申请材料。
5、《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审批通过后,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直接打印《积分通知书》。
材料报送方式
方式一:电子邮箱(推荐方式)
为节省单位办理时间,积分申请和教育背景核实等材料请按下列要求发送至不同邮箱:
1、办理积分申请: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某某人(新办)+某某人(续办)—共几人”为标题。
2、办理积分个人账号、单位账号密码重置、单位注册、增加同住人: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办理业务名称”为标题。
3、教育背景核实:
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件以“某某公司—某某人(教育背景核实)—共几人”为标题。
4、申请材料上传要求:
需对个人全部申请材料原件进行扫描(或拍照)并以JPG格式放入同一文件夹中,压缩成压缩包后以申请人姓名命名该压缩包(确保一人一个独立压缩包),作为邮件附件进行上传。
方式二:邮递(快递)
可将上述材料统一寄送至:徐汇区南宁路969号一楼B厅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收(备注:积分办理),联系电话。请在发件人处清晰标注联系方式。
温馨提示
1、教育背景核实申请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扫描件)。学历另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学信网电子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书面学历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扫描件);学位另需提供学位网电子学位认证报告或书面学位认证报告的复印件(扫描件)。海外学历则只要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扫描件)和教育部海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扫描件)。
2、居住证积分业务涉及变更单位及新招聘人员未及时办理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变更及登记的,请同时提交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及单位出具的相关承诺书等材料,可视同其参保缴费,相关内容参考网址:
3、打印积分通知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左边()右边,进入《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查询居住证积分个人信息,点击“打印积分通知书”,或者下载“上海人社”手机APP后直接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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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人才引进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类用人单位和人才权益,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人才引进相关业务(包括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以及夫妻分居解困申请等)自即日起临时采取以下办理措施:
目前人才引进落户事项(人才引进直接落户、夫妻分居解困、居住证转办常住户口)已实现“一网通办”。已经网上预审通过的,可错峰到相应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也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递交(涉及个税、出入境记录、劳动合同等时效性材料,请及时更新)。已经审批通过、但暂未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可不受迁户时效限制。相关措施参考:
03
温馨提示
涉及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及时办理参保登记、变更缴费单位、接续缴费等业务的,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补办手续最晚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业务咨询方式
方式一:拨打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咨询电话:、-2031。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方式二:拨打上海人社咨询服务热线。
方式三:拨打临时热线电话或通过公共服务邮箱进行业务咨询。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以上是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关于疫情期间居住证积分业务办理和人才引进业务申办措施通知,其他区具体通知可关注各区政府相关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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