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人才引进落户 人气:0 时间:2023-11-21 来源:网络
(上海临港新片区落户新政:引进国内外紧缺急需人才)
11月20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召开政策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等一系列人才政策。记者会上,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还与国内外18家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签订了合同,推动落户这一相关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新区发展。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支持人才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增加国内人才引进、促进海外人才引进、加强人才住房保障等七个方面提出了48项措施,实施人才专项奖励,加大人才培训培育力度,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化人才服务环境,通过一系列高价值的人才政策,努力促进人才在新区的集聚,促进人员的自由实践,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新区各类人才,打造具有创新活力的国内外人才高地。
在加大国内人才引进力度方面,新区不断加大国内人才服务力度。对在新区工作、生活的各类人才实行居住证专分,缩短“转居”期限,增加事业单位招收应届毕业生的分,经管委会直接批准,由人才直接引进落户,重点机构急需,由人才直接引进落户,推荐技能落户、高级技能落户、特色落户8项优惠政策。
在推动引进海外人才方面,新区不断拓展人才集聚的国际视野,使海外人才真正实现对标、转型升级,在新区安居乐业。实行海外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差别补贴,海外人才可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海外人才备案后可到新区实习,鼓励留学生在读期间兼职创业,鼓励留学生和海外人才创业,鼓励优秀留学生直接到新区工作,实施留学急需“直通车”制度,提高留学生入境便利留学人员工作和生活,提高国外人才高科技水平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领域、外籍技术人员和外籍人才,促进外籍人才的创新创业,落实人才作为科研创新带头人,申请团队工作许可“绿色通道”,建议列入“上海市科技创新职业名录”、国外工作许可证、国外人才签证奖励、建立海外人才工作创业绿色通道等16项优惠政策。
在加强人才住房保障方面,新区将微调新区住房限购政策,调整商品房购房制度,实施商品房限价政策,建设“先租后售”的公共租赁住房,实施补贴在人才租赁住房中,申请租赁人才公寓等六个方面的人才住房政策,形成人才在新区工作政策的梯度对接,满足人才多样化的住房租购需求。
在人才专项奖的实施方面,对高水平的人才实施专项奖,对高端的人才直接贡献奖,对“港湾人才”评选等鼓励人才在新领域创新创造价值的优惠政策实施奖励。
在集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方面,新区将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展,引进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支持人力资源服务品牌建设,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给予专项支持,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创新等五项优惠政策,通过集聚专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充分发挥人力资源在促进经济发展、促进就业和创业中的重要作用,优化人才配置,为新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力资源支持。
在优化人才服务环境方面,新区将继续优化升级临港新片区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国外人才服务港,提高国外高端人才金融便利性,优化人才配套生活环境等优惠政策,为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便利。
同时,新品区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促进临港新片区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并对引进国产CBCB3X实施了专项扶持政策。关于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一批技能人才引进目录》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公务员录用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我们对人才引进了具体优惠措施,发布了第一批直接引进落户的23类49项人才技能清单,并宣布将开展新区公务员聘任制工作。
会议现场还举行了签字仪式。上海对外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人才服务业协会、瑞洛(利鲁福)集团、上海电子联盟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元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8家国内外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临港新片区管理层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委员会。今后,双方将在人才开发引进、人力资源服务等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签约仪式后,新一区管委会相关领导与18个机构的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有关机构和专家关于如何建设“国内外集聚人才重要基地,开展国际创新协调”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临港新片区将进一步重点抓好人才政策的落实,确保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面开展人才政策宣传,确保企业和人才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同时,新区建设更加开放,灵活多样的创新环境,基于现有的国内外人才政策和创新环境的特殊扶持政策,根据未来的发展需要,结合实际需要,竞争性的人才系统和机制更加精确,更加有效、更加普及的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体系。
除非注明原创,否则文章均为户口网转载于其他网络平台,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我们会第一时间删除。
本文链接: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