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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非沪籍离开上海后在外省未重新就业,公积金账户怎么处理?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11-01 来源:网络


我非沪籍离开上海后在外省未重新就业,公积金账户怎么处理?

(我非沪籍离开上海后在外省未重新就业,公积金账户怎么处理?)

  

您好,根据上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住房消费的,是单位发放的长期住房储存金。因此,您作为非沪籍职工,离开上海后尚未重新就业,其原单位会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您账户办理封存手续。等到您重新就业找到新单位的时候,按账户转接进行办理就可以了。

  

如果您离退休或已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无公积金贷款,或者打算出境定居无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您可以将您的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取出来。

  

根据上海公积金网的规定,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建造、翻建、大修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离退休、死亡、出境定居、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家庭生活困难、提前结清贷款、支付房租等这些情况时,可以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

  

具体申请条件、所需材料和办理流程可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拨打公积金热线询问具体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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