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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存!全国各地最新自闭症康复补贴标准(截至4.28)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11-03 来源:网络


必存!全国各地最新自闭症康复补贴标准(截至4.28)

(必存!全国各地最新自闭症康复补贴标准(截至4.28))

  

  

每年数万元的康复补贴,虽然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但能缓解很多自闭症家庭的压力。

  

北京每年不超过元,上海每年元,深圳每年最高5万元,苏州、无锡每年4万左右,河北、新疆、西藏、贵州、安徽等地每年元……

  

几天来,我们连打100多个电话,核实了截至目前最新的,中国大陆各省、市、自治区自闭症家庭康复补贴标准。

  

希望对全国自闭症家长有所帮助,尽快申请,早日受益。

  

01

  

华北地区

  

01

  

北京市

  

服务对象:

  

本市户籍的0-15周岁残疾儿童,持有残疾证或疑似残疾诊断。

  

救助标准:

  

每年领取补贴不超过元。

  

  

图源:2019年《北京市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目录》

  

服务对象:

  

本市户籍的16周岁及以上残疾人,经专业评估后可申请转衔训练或日渐康复照料项目补贴。

  

救助标准:

  

每年可申请最高元的补贴。

  

  

图源:2021年《北京市残疾人基本康复目录》

  

申请方式:

  

0-15周岁儿童康复补贴可通过“北京市残疾人康复服务系统”申请。16周岁及以上残疾人康复补贴咨询区残联。

  

02

  

天津市

  

服务对象:

  

1.年龄0—7岁,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其父亲(母亲)有本市居住证并连续3年在本市纳税或缴纳社会保险。

  

2.持有残疾人证或有定点康复机构诊断证明。

  

救助标准:

  

对0—7岁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康复训练费用补助每月不超过0.2万元,每年度不超过2万元。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天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03

  

河北省

  

救助对象:

  

具有河北省户籍(居住证),诊断明确且有康复需求的0-6岁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孤独症儿童每人年补助康复训练费元。

  

2021年,河北省将部分家庭困难和低龄残疾儿童(约占救助儿童数的50%)的救助标准由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经济困难家庭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市、县级政府制定。

  

信息来源:2018年11月发布的《河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及电话咨询

  

04

  

山西省

  

救助对象:

  

主要为0-6岁,符合救助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包括脑瘫)、智力(包括发育障碍、发育迟缓、智力低下)残疾和孤独症儿童。

  

需具有山西省常住户口或居住证,并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儿童残疾筛查诊断定点医院诊断建议书。

  

救助标准:

  

孤独症儿童每年最多补贴元,其中包括康复训练补贴元,支持性康复服务补贴1000元。

  

  

资料来源:2018年11月发布的《山西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

  

05

  

内蒙古自治区

  

救助对象:

  

符合救助条件的0-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自闭症家庭内每年最高领取1.5万元补贴。

  

  

资料来源:2018年12月发布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2

  

华东地区

  

01

  

上海市

  

救助对象:

  

上海市户籍、经评估确有康复需求的未满18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孤独症类,每人每年元

  

申请方式:

  

申请人向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市阳光宝宝卡申领表》。申请前需进行康复需求评估,申请时需提交《上海市阳光宝宝卡康复需求评估表》;需携带申领对象户口簿;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

  

上海市为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评估的机构: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上海交通大学附属上海市儿童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注:

  

上海市“阳光宝宝卡”政策自2022年1月起作调整:补贴对象从原来的0至16周岁扩大至未满18岁人员;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训练。

  

本市康复机构,从原来的约定机构,调整为依法登记设立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以及业务范围、经营范围为儿童康复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外省市定点康复机构纳入康复范围。

  

康复服务机构包括:本市各类依法登记设立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及业务范围、经营范围包括儿童康复服务的社会组织、企业(机构信息可在全国组织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查询平台查询);外省市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同时,申请地点调整为全市所有街镇社区事务受理中心。

  

资料来源:上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02

  

江苏省

  

补贴对象:

  

本省户籍0-14周岁的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针对孤独症家庭,江苏省省级康复救助标准为:0-6岁每人1400元/月;7-14岁每人1200元/月。

  

各市救助标准不同。

  

苏州,0-6岁的孤独症儿童每月可领取最高3400元的补贴,每年最多可领取12个月。7-14岁的自闭症儿童每月可领取2900元的康复补贴,15-18岁(不含18周岁)的自闭症儿童每月可领取1500元的补贴。

  

在无锡,0-6周岁的孤独症儿童每人可领取4万元/年

  

南京,0-6周岁的孤独症儿童每人可领取2.3万元/年。对7-17周岁的孤独症儿童,以0-6周岁同类康复项目标准的85%为7周岁基数,每增加1岁递减500元。

  

资料来源:江苏省残联及各市残联电话咨询

  

03

  

浙江省

  

救助对象:

  

具有浙江省户籍的0-18岁孤独症儿童。未满7周岁的孤独症谱系障碍儿童可直接以医学诊断证明书作为申请残疾儿童康复服务补贴的依据。7-18周岁的自闭症儿童需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补贴。

  

救助标准:

  

未满7周岁的孤独症儿童每月最高补贴3000元,每年最高补贴元

  

未满9周岁,生活自理能力不足、不具备义务教育入学条件的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凭户籍所在地或监护人居住证发放地、社保缴纳地县(市、区)教育部门盖章出具的缓学或休学证明,按此项标准享受补贴。

  

7—18周岁低保低边家庭孤独症儿童每月最高补贴2400元,每年最高补贴元。

  

资料来源:2022年3月发布的《浙江省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制度工作细则(修订版)》

  

04

  

山东省

  

救助对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未满18周岁的残疾儿童或持有符合规定的残疾诊断证明且未满7周岁的疑似残疾儿童,需为本地户籍或有居住证。

  

救助标准:

  

0-17岁的孤独症儿童在定点机构集中康复训练救助每年不少于10个月,每个月补助不超过1500元,每年补助不超过元。最多补贴4年。

  

  

资料来源:2020年12月发布的《山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及电话咨询

  

05

  

安徽省

  

救助对象:

  

0-14岁本省户籍的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针对孤独症家庭,安徽省级康复救助标准为:0-14岁每人元/年。合肥市孤独症儿童每人最高补贴元/年。

  

资料来源:2018年12月发布的《合肥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及电话咨询

  

06

  

江西省

  

救助对象:

  

具有江西省户籍,0-6岁,有康复需求和诊断明确的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对0-6岁的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为元/人/年。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7

  

福建省

  

救助对象:

  

未满18周岁的本省户籍残疾儿童,其中7-17岁申请康复救助的残疾儿童,须具有本省户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救助标准:

  

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元,每月不超过1700元。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服务救助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不超过元,每月不超过2000元。

  

在福州,未满18周岁的孤独症家庭每年最多可领取到元的康复救助补贴。

  

资料来源:2021年8月发布的《福州市自闭症儿童康复帮扶若干措施(试行)》及电话咨询

  

03

  

东北地区

  

01

  

辽宁省

  

救助对象:

  

具有辽宁户籍、0—7岁、在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等方面有出生缺陷和发育异常、需要进行早期干预和康复训练的儿童(有无办理残疾人证均可)。

  

救助标准:

  

0-3岁小龄各类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2万元提高至2.4万元;

  

4-7岁各类残疾儿童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最高限额1.2万元提高至1.8万元;

  

孤独症儿童,每人给予生活补助最高限额元。

  

申请方式:

  

由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市、区)残联组织提出救助申请。

  

资料来源:

  

2018年10月发布的《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2021年12月发布的《辽宁省调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范围和救助标准》及电话咨询

  

02

  

吉林省

  

救助对象:

  

具有吉林地区户籍(或持有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持具有诊断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的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对自闭症家庭,每年可领取元的康复训练补贴,每年康复训练不少于10个月。

  

资料来源:2018年10月发布的《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电话咨询

  

03

  

黑龙江省

  

救助对象:

  

具有黑龙江省户籍(黑龙江省居住证),有康复需求,经专业医疗机构诊断并评估认定,有相应康复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以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每人每年康复补贴1.8万元(10个月)。

  

资料来源:2018年11月发布的《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4

  

华中地区

  

01

  

湖北省

  

救助对象:

  

本省户籍的0-10岁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补贴每年1.6万元(10个月)。另发放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每年补助10个月(不足10个月的按实际训练时长计算)。

  

武汉,0-7岁的孤独症儿童每年最高可领取2.2万元的康复补贴,7-14岁的孤独症儿童每年最高可领取2万元的康复补贴。

  

  

资料来源:2019年3月发布的《武汉市残疾儿童精准康复服务实施方案》、2021年6月发布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家庭生活补助实施方案》及电话咨询

  

02

  

湖南省

  

救助对象:

  

具有湖南省户籍或有效居住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孤独症残疾儿童每人每月救助1500元,每年不超过元。

  

长沙市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的年龄定为0至14岁,救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万元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3

  

河南省

  

救助对象:

  

救助对象为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具有河南省常住户口或居住证。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经医疗机构诊断,有康复训练需求,具有康复潜力,身体状况稳定。

  

救助标准:

  

孤独症儿童平均救助标准为元/人/年。

  

  

河南省级救助标准

  

在郑州,0-14岁的孤独症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元/人/年,其中,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收养的残疾儿童,残疾孤儿、纳入特困人员供养范围的残疾儿童平均补助标准为元/人/年。

  

申请形式:

  

残疾儿童监护人持残疾儿童户口本(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或儿童福利机构提交的书面申请、残疾人证(医疗、康复机构诊断评估证明)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申请。

  

资料来源:2019年发布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及《郑州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方案》

  

05

  

华南地区

  

01

  

广东省

  

救助对象:

  

广东省户籍0-6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医疗诊断资质的专业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具有康复服务适应指征,通过康复服务可能达到功能重建或改善的视力、听力、言语、智力、肢体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每人最高补贴2万元/年。

  

深圳,0-18岁的孤独症儿童每年最高可领取5万元的康复补贴。

  

广州,0-17岁的孤独症儿童每月可领取1700元的康复补贴,每年可领取12个月

  

东莞,0-6的孤独症儿童每年可领取2.5万元的康复补贴,7-15岁的孤独症儿童每年可领取1.5万元的补贴。

  

佛山,0-14岁的孤独症儿童每月可领取3000元的康复补贴,每年可领取12个月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电话咨询

  

02

  

广西壮族自治区

  

救助对象:

  

有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有残疾人证或相关机构诊断证明、有康复救助需求且符合条件的0-17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0-6岁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不低于95元/日;

  

7-12岁孤独症儿童选择按天救助的,课程要求按0-6岁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选择按周救助的,课程要求按13岁以上孤独症儿童标准执行。

  

13岁孤独症儿童救助标准为250元/周。

  

资料来源:21年3月发布的《广西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规范》及电话咨询

  

03

  

海南省

  

救助对象:

  

0-17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具有海南省户籍或居住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具备诊断资质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有康复救助需求及康复服务适应指征。

  

救助标准:

  

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孤独症儿童:开展功能评估、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训练、社会参与能力训练等,每年康复训练时间不少于10个月。0-6岁补助标准不少于元/人·年;7-17岁补助标准不少于元/人·年。

  

申请方式:

  

残疾儿童监护人(委托代理人)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居住证(外省籍人员提供)、残疾人证或疾病诊断证明书等原件,向户籍地(居住证发放地)市、县(区)残联提出申请。

  

资料来源:2018年10月发布的《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电话咨询

  

06

  

西南地区

  

01

  

四川省

  

救助对象:

  

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四川省户籍;经济困难家庭;持有残疾人证,或县级以上残疾等级评定机构、三级以上资质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救助标准:

  

每名孤独症儿童领取补贴不超过2万元/年。成都将救助对象范围扩大到了0-15岁的孤独症儿童,每人每年最高可领取3万元的康复补贴。

  

申请方式:

  

残疾儿童监护人通过“开放量服”自助业务办理等方式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县级残联提出康复救助申请。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电话咨询

  

02

  

重庆市

  

救助对象:

  

具有重庆市户籍、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每年康复训练满10个月的,按照每个孤独症儿童2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资料来源:

  

2018年9月发布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3

  

贵州省

  

救助对象:

  

贵州省户籍(或在贵州省领取居住证)经济困难家庭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每人每年补助训练费不低于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资料来源:

  

2018年9月发布的《贵州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办法》

  

04

  

云南省

  

救助对象:

  

具有云南省户籍(或在云南省领取居住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每年最长不超过10个月。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5

  

西藏自治区

  

救助对象:

  

具有西藏自治区户籍(居住证发放地在西藏)的、诊断明确、有康复需求的0—8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内容:

  

在救助年龄段内的残疾儿童享受两年以上基本康复训练救助,每人每年领取补贴1.2万元,机构康复训练时间不得少于10个月/年。

  

资料来源:2019年2月发布的《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电话咨询

  

07

  

西北地区

  

01

  

陕西省

  

救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0-6岁(含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智力残疾、孤独症儿童康复救助:机构康复训练每人每月补助2000元,训练时间不少于1学年。

  

资料来源:2018年10月发布的《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及电话咨询

  

02

  

甘肃省

  

救助对象:

  

具有甘肃户籍(含居住证发放地在甘肃)且符合条件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不低于2万元。

  

资料来源:2018年9月发布的《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救助对象:

  

属于新疆户籍(或在新疆领取居住证)的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补贴不低于1.2万元。

  

资料来源:2018年11月发布的《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4

  

青海省

  

救助对象:

  

符合条件的0-6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和7-17周岁持残疾人证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孤独症等残疾儿童。

  

救助标准:

  

0-6岁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费每人每年最高补助2万元。

  

7-17岁持证的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每人每年最高补助0.8万元。

  

资料来源:2018年10月发布的《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05

  

宁夏回族自治区

  

救助对象:

  

户籍(居住证)在宁夏的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

  

救助标准:

  

为0-6岁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机构内基本康复训练,每人每年2万元。

  

7-14周岁的听力语言、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儿童每人每年提供康复救助服务费2000元。

  

资料来源:

  

2018年9月发布的《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与2018年6月发布的《7-14岁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

  

  

如无特殊说明,申请方式均为残疾儿童监护人向残疾儿童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发放地)市、县(区)残联组织提出申请。

  

除以上救助标准外,各地下辖的市、区、县按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扩大救助对象范围,提高救助标准。要了解具体补贴政策,家长们可以咨询户籍所在地所在市、区、县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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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柚柚

  

编辑|王吉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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