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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解答个税问题:独生子女津贴不缴个税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11-11 来源:网络


国税总局解答个税问题:独生子女津贴不缴个税

(国税总局解答个税问题:独生子女津贴不缴个税)

  

中新网6月4日电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4日针对近一段时间纳税咨询的热点问题进行了统一解答。

  

误餐补助名义给职工发补贴须缴个税

  

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税。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当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全文]

  

超标交通、通信补贴需征个人所得税

  

只有经省级地方税务局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信费的实际发放情况调查测算后,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一定标准之内的公务交通、通信费用才可以扣除。除此之外,或者超出这一标准的公务费用,一律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人所得税.....。.[全文]

  

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征个人所得税

  

对股份制企业用股票溢价发行收入形成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除此之外,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应征收个人所得税.....。.[全文]

  

独生子女津贴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这里所述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出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数额发放的标准之内的补贴.....。.[全文]

  

引进研究生发放安家费符合规定可免个人所得税

  

单位向引进的研究生人才发放一次性安家费,如符合上述规定,可以免纳个人所得税。如不符合上述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发放单位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全文]

  

自然人将技术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需缴纳个税

  

现行个人所得税政策规定,自然人将技术评估后投资设立公司,应视同个人转让技术且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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