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11-18 来源:网络
(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官方回复来了)
来源:凤凰网房产武汉
开发商不允许使用公积金贷款怎么办?武汉户口的上海公积金能否在武汉贷款买房?是否可以将公积金余额提取作为装修使用?近日,多名市民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咨询与公积金相关的问题,相关部门一一回复。
开发商不让用公积金贷款?立即督促整改
网友:我之前在汉阳四新上坤云启都会楼盘咨询售楼部置业顾问,说是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后面交完定金之后,开发商却说不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我是首套房,也已经在武汉连续交了4年公积金,中间从未中断,从未使用,请问我该如何用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中心:依据《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武汉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局武汉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武公中规[2018]1号)的规定,对限制、阻扰、拒绝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销售中介机构,要责令其检查、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拒不整改的,要公开曝光,同时纳入企业征信系统,并依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的通知》(鄂建文[2018]4号)第四条规定从重处罚。我中心已督促楼盘所属开发企业立即整改,主动受理客户的公积金贷款申请。
除12市外,其他城市职工无法申请异地贷款
网友:我是武汉户口,大学毕业到上海工作,目前缴纳公积金已超过24个月。我想咨询一下上海公积金能否在武汉办理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中心: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流动性风险管理暂行办法》(武公中规[2020]2号)规定,从2020年10月22日起,调整我市住房异地个人贷款的受理范围。除湖北省内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包含:合肥,安庆,铜陵,六安;长沙,岳阳,株洲,湘潭;南昌,九江,抚州,宜春)外,暂停受理其他城市缴存职工异地个人住房贷款。因留言人在上海缴纳公积金,故无法申请武汉公积金贷款。
装修无法提取公积金封存余额
网友:本人目前公积金停缴已经2年,有封存余额,预计在2022年的新房装修,是否可以将公积金余额提取作为装修使用?
住房公积金中心:经核查,留言人是武汉市户口,公积金账户封存未满24个月,家庭未办过公积金贷款及提取,婚后留言人作为主借人在武汉市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职工及配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1)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住房、集资住房、存量住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2)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3)租赁住房的;(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以上情形不包括装修,故装修无法提取公积金。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及配偶无尚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本市户籍,且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满24个月的,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本息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因留言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或停缴未满24个月,故暂不符合离职销户提取条件。
北京公积金无法在武汉申请商转公
网友:本人在北京缴纳住房公积金,现在武汉有唯一一套住房尚在还商业贷款,是否可以申请异地商转公积金贷款?如可以,最多可贷款额度多少?
住房公积金中心:经核查,留言人缴纳北京公积金,在武汉市使用商业贷款购买了一套房产。根据《武汉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规定,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将本人在武汉市已办理且尚未结清的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为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故职工在北京缴存的公积金无法在武汉申请商转公贷款。
异地公积金转入武汉需要条件
网友:请问之前在深圳工作买的公积金,中间断缴了大概8年,请问现在可以转回武汉吗?可以以个人的名义缴纳公积金吗?
住房公积金中心:经了解,留言人主要咨询公积金异地转入问题。根据住建部《关于做好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建设使用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金〔2016〕49号)的要求,职工如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开立公积金个人账户并正常缴交6个月住房公积金后,可申请将异地缴交的公积金转移到武汉来。职工可通过网上自助服务平台注册登录个人公积金用户,在“业务办理-异地转入”申请页面填写相关转移信息,即可申请将异地的公积金转移到武汉。武汉和异地公积金中心将通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共同为职工办理缴存账户信息和资金的转移。长江日报讯(记者梁爽)
举报/反馈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