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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11-23 来源:网络
(补贴申请开始了!快来领钱!)
这两天
最关心高考的可能不是高中生
而是正在摸鱼围观的打工人
那是在讨论高考吗?
那是在怀念自己逝去的青春!
当然,最怕看着看着
就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如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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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没关系
自从开始打工之后
地铁安检员已经可以从我身上
检测出钢铁般的意志
想当年一节课45分钟都坐不住
现在在工位上一坐8小时都不带挪动的
不过有一点不好
那就是胃消化不好
去看医生的时候医生问我吃什么了
我突然就想起来在公司上班时
慈眉善目的老板给我画的饼
医生说
“那没事了,你们这种人我见得多了”
但是有一件事绝不画饼!
之前严实莞家发布过东莞创新人才引进的内容
有读者问
问得很好!
答案这不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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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东府﹝2018﹞106号)精神,为我市深化创新驱动、推进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现将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和能力提升扶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时间安排
受理时间:2022年5月31日—6月30日
审核时间:申请人在系统提交申请后,镇街(园区)人社分局在受理期内完成审核。
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
综合补贴相关事项
受理范围
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的人才;
在《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详见附件1)中的企业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新引进的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上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具有初级职称,或全日制本科的人才。
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包括:
1.非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
2.符合《东莞市产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人才经济贡献奖励实施办法》奖励范围的单位;
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4.经各级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企业;
5.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省市创新科研团队、省市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入选者创办或领办的企业;
6.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
7.经认定的成长型中小企业;
获得国家或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的具有国家或省级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
办理条件
1.人事档案在我市;
2.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引进我市(引进时间以首个我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起始时间为准);
3.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事业单位除外)签订3年或以上劳动合同,在该单位工作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其中,具有本科学历,或具有初级或中级职称,或上年度(2021年1月至12月)在我市缴纳个人所得税不低于3万元的人才,仅限在《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工作的人才。
(三)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备注:
1.新引进人才综合补贴每人限申领一次。符合条件且具有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100%,符合条件的非我市户籍的新引进人才可申领最高补贴额度的40%。综合补贴分3或5年等额发放的,每年需申请一次。
2.新引进人才按“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市财有关人才政策待遇,重复部分予以核减。
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新时代创新人才
能力提升扶持相关事项
扶持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东莞市工作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的人才。
当前在东莞市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的单位工作的人才,已享受东莞市专业人才学历进修补助并取得对应学位的人才均不纳入扶持对象范围。
办理条件
1.具有东莞市户籍和人事档案在东莞市;
2.当前在东莞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工作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3.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在东莞市工作的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职称。
(三)补贴标准、方式及需提交资料
纸质申请材料的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申请人需提供原件以供核对。
个人申请的申请材料目录
温馨提示:个人要严格按规定申请补贴,对弄虚作假,以隐瞒或虚报相关信息冒领相关补贴的,经查实后将取消申请资格,对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予以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左边法律右边责任。
申报程序
(一)发布公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确定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后发布申报公告。
(二)单位确认和网上申报
1.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准备好相关材料,经单位负责人确认无误后签字并加盖公章。
2.申请人登录“东莞智慧人才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网址:提交申请材料,逾期将无法申请。申报人须明确人事档案管理单位,并正确填写人事档案管理单位信息,填报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影响后续审核的,后果自负。
附件:(扫描下方左边二维码右边下载)
1.2022年东莞市新时代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限定用人单位范围名单
2.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补贴各镇街(园区)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
3.东莞市新时代新引进创新人才综合补贴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4.东莞市新时代创新人才能力提升扶持申报系统操作说明
5.2022年东莞市“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名单
温馨提示
该政策不属于今年新的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政策
今年我市新出台的
《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8号)
《东莞市本科生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发〔2022〕17号)
两项新政的申报公告将另行发布
期待您的持续关注!
来源/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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