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落户服务分类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上海社保

上海跨区工作补贴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11-23 来源:网络


上海跨区工作补贴

(上海跨区工作补贴)

  

跨区县非农就业补贴计划

  

补贴须知

  

一、办理条件

  

就业补贴的对象,是指本市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具有劳动能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郊区农村征地劳动力:

  

1、户籍在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南汇、奉贤、崇明等十个区县的偏远地区。

  

2、2007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期间,在户籍地以外的区县就业,与实际用人单位(劳务输出公司、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和公益性劳动组织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3、在非农产业的全日制岗位就业,月工资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

  

二、办理凭证

  

1、本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出具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

  

4、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县)就业补贴申请表》。

  

三、受理部门及时间

  

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周一至周五9:00-16:30(须在2007年4月1日-2010年6月30日期间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补贴须知一、办理条件就业补贴的对象,是指本市处于劳动年龄段中,具有劳动能力,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和郊区农村征地劳动力:1、户籍在闵行、宝山、嘉定、浦东、金山、松江、青浦、南汇、奉贤、崇明等十个区县的偏远地区。2、2007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期间,在户籍地以外的区县就业,与实际用人单位(劳务输出公司、非正规就业的劳动组织和公益性劳动组织除外)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用工登记备案手续和缴纳社会保险费。3、在非农产业的全日制岗位就业,月工资收入不超过本市城镇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2倍。二、办理凭证1、本人的户口簿或身份证;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出具的月工资收入证明原件;4、填写完整并经本人签字确认的《郊区农村富余劳动力跨区(县)就业补贴申请表》。三、受理部门及时间户籍所在地的街道(乡镇)

13671738356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

上一篇:本人宁波大市农村户口,现在上海工作交的社保,请问回宁波工作怎么转?
下一篇:上海农村户口,社保只能按农村五险标准缴纳吗?

返回
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