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户资讯网落户一对一咨询服务
栏目:上海社保 人气:0 时间:2024-01-02 来源:网络
(上海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登记缴费开始啦!筹资标准继续提高)
据上海人社局消息,本市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即日起开始受理,至12月25日结束。2019年度将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持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其中,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的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10元调整为130元。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16年,上海实现了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整合,使广大参保人员获得了切实的保障和实惠。为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上海对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作了适当调整:
一是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医保的总体筹资标准,持续加大政府财政投入力度。同时,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并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个人缴费标准适当提高。为确保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各区政府及村集体经济继续对农村居民个人缴费给予适当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
二是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完善转诊办法,适当延长转诊时间,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三是继续对困难人群参保进行帮扶补助,对城乡居民中的低保对象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政府相关部门继续对他们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减免。
在开展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登记参保受理工作之际,市医保部门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将设置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有关参保登记和缴费的办理地点、办理流程,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查询。
【相关政策问答】
1、问:2019年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是什么?
答:2019年居民医保待遇与2018年一致。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的具体待遇标准可以拨打医保服务热线咨询,或登陆医保网站查询。
2、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如何调整?
答:为了保证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可持续发展,2019年政府财政继续对城乡居民医保加大投入力度,提高了居民医保总筹资标准。具体为:
60周岁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5800元调整为6330元;19-59岁人员,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3150元调整为330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1450元调整为1600元。本市各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学生、高职高专学生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筹资标准从每人每年250元调整为370元。
3、问: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如何调整?
答:2019年,充分考虑居民的承受能力,适度调整个人缴费标准。具体为:
70周岁以上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370元调整为390元;60-69岁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535元调整为555元;19-59岁人员,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720元调整为740元;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以及大学生,个人缴费从每人每年110元调整为130元。
4、问:2019年度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补助政策有何变化?
答:2019年,本市继续对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实行帮扶补助。政府对城乡低保家庭成员和低收入老人、重残人员、以及高龄老人等的个人缴费部分继续予以补助。
5、问:2019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就医管理有何变化?
答:2019年继续坚持社区首诊、按需转诊,推动形成有序的分级诊疗制度。同时,为进一步方便居民看病就医,完善转诊办法,转诊时间从目前的3个月延长到6个月。
6、问:2019年度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如何设置?
答:2019年,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截止2018年12月25日,希望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规定期限内及时办理登记参保手续,逾期参保有3个月等待期,等待期满后方可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7、问: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及门急诊待遇标准是多少?
答:上海城乡居民医保住院及门急诊待遇标准如下:
请注意:
城乡居民在村卫生室门诊就诊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计入起付标准,由基金支付80%。门急诊、住院费用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不执行分类支付政策。
8、问:2019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办理地点在哪?
答:1、本市在校学生、在园(所)幼儿应当到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符合参保条件的,由所在学校、托幼机构统一办理缴费手续。
2、农村居民应当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其他人员可到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每年登记缴费期结束后,新生儿、新报入本市户籍人员及中途参保等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到就近的街道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来源: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观新闻
编辑:施雨
举报/反馈
扫描上面二维码,微信咨询
落户咨询热线:13671738356
公司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虹桥路777号汇京国际广场2301、2309室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