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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入户资讯 人气:0 时间:2023-03-28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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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学历入户其实是人才引进中的学历人才入户,主要针对高学历人员落户深圳,主要分为应届毕业生与在职人才引进两种方式。深圳学历入户也是常用的三种入户方式中最为简单、人口基数最大、最好办理的一种。
学历入户对比于积分入户,它不需要拼积分,也没有名额限制。
学历入户对比于技能入户,它不需要考技能证,社保年限较短。
一
在职人才引进(个人/单位)
一、基本条件
1
1.身体健康;
2
已在深圳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符合下款申办条件第1项条件的除外);
3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
申办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二、申办条件
1
经深圳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且符合该类人才认定标准对应年龄条件的人员。
2
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
3
按照深圳市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分值表测评达到100分,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
4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需同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非广东省评定颁发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含经全国统考取得),须经过本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审核。
5
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技师职业资格,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人员;具有高级技能职业资格,且在深圳市参加社会保险满3年以上,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需同时符合深圳市技能人才引进紧缺职业目录。非在本市参加考试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含全国、全省统考类),须通过本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相应等级综合水平测试。
6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人员,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人员,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人员。本项所述人员年龄需在45周岁以下。
7
在国(境)外学习并获得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工作(学习)1年以上、取得一定成果的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等进修人员,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另外,市政府对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其配偶、获得特殊奖项或表彰人员、投资纳税人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驻深单位人员、随军家属等引进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注:第2条、第3条是人群基数最大,最好办理的。
三、材料清单
1
材料清单
2
本人户口本
3
毕业证书
4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
本人身份证
6
境外高等教育文凭验证书
7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
全国统考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证书
9
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10
技能职业资格证书
11
近五年(2013年至2017年、2014年至2018年或2015年至2019年)技能竞赛文件及相关获奖荣誉证书
12
在世界技能大赛和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奖的,或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深圳市技术能手”称号的,或受深圳市委、市政府表彰的荣誉证书及相关表彰文件
13
本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证明
14
国家专利证书及年检发票
15
人事档案
16
学籍档案
17
深圳市在职人才引进呈报表
注:根据申请办理条件不同,所需要材料也不同,详情可以私信咨询。
四、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1
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并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呈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账号并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
个人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本人签名);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并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盖章)交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3
个人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呈报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
4
当场受理。根据系统提示:
(1)按照网上秒批方式办理的,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材料提交后会进行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通过。
(2)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但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受理。
(3)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且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人(个人申办的)或呈报单位经办人(呈报单位申办的)备齐申报材料到窗口提交业务权属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人力资源部门窗口人员按要求在系统受理,其中,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5
审核。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核;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
6
审批。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批;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
7
决定(办结)。秒批或者审批通过的,当场出具审批文件。审批不通过的,向申请人告知不通过理由。
8
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四、办理流程
2)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指用人单位)经办人到窗口咨询。
2
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实名注册账号并登录人才引进系统;告知呈报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实名注册账号并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3
个人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本人签名);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登录系统填报信息,测评通过后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审核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并打印材料清单、呈报表(盖章)交申请人准备申报材料。
4
个人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提交给业务权属部门;呈报单位申办:申请人备齐申报材料后上传系统,呈报单位审核材料无误后提交业务权属部门。
5
当场受理。根据系统提示:
(1)按照网上秒批方式办理的,人才引进系统在申报材料提交后会进行自动比对,符合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通过。
(2)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但无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由窗口工作人员在系统上受理.
(3)不符合网上秒批条件且需到窗口现场办理的,申请人(个人申办的)或呈报单位经办人(呈报单位申办的)备齐申报材料到窗口提交业务权属部门(人力资源部门受理窗口),人力资源部门窗口人员按要求在系统受理,其中,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受理。
6
审核。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核;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自受理后7个工作日内审核。
7
审批。秒批办理的,系统自动即时审批;非秒批办理的,人力资源部门在审核后3个工作日内审批。
8
决定(办结)。秒批或者审批通过的,当场出具审批文件。审批不通过的,向申请人告知不通过理由。
9
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上述所有步骤来源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广东政务服务网。
注:无论网上办理或者窗口办理,均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辗转往返于各业务权属部门,资料细节多,流程不易把握,建议交给专业代办机构办理入户,高效省时。
二
应届毕业生接收
一、申办条件
1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2
身体健康。
3
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刑事犯罪记录。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函〔2016〕59号)及《深圳市接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实施办法》(深人社规〔2016〕24号)审批同意后,办理接收。
二、材料清单
1
毕业证
2
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3
4
居民身份证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接收申请表
三、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1
毕业生或呈报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呈报单位需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2
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3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4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5
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6
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7
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8
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9
10
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三、办理流程
2)窗口办理流程
1
申请人或呈报单位(指用人单位)经办人到窗口提出申请。
2
窗口人员告知毕业生或呈报单位在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深圳市注册账号并登录填报信息;呈报单位需完成人才引进单位立户。
3
个人申办:毕业生自行测评并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本人签字;呈报单位申办:毕业生可填报信息提交给呈报单位,呈报单位经办人校核后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呈报单位签字盖章后交毕业生;
4
非深圳户籍毕业生持《普通高校毕业生接收申请表》回校办理派遣手续、到户籍地办理迁移证;深圳户籍毕业生回校办理派遣手续
5
毕业生登录人才引进系统上传所需材料,确认无误后正式提交信息和材料。
6
系统校验毕业生信息,非深圳户籍毕业生信息校验通过的,按照公安部门短信指引,到拟入户地的公安部门办理入户手续;非深户毕业生信息验证不通过的,业务办结,毕业生可核实信息后重新申报。深圳户籍的毕业生学历信息验证通过的,按照业务指南指引,持身份证、《就业报到证》到权属人力资源部门办理报到手续;
7
受理。人力资源部门在系统受理或系统自动受理,材料不齐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信息不真实、不一致的,不予受理;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且信息真实、一致的,受理。
8
审核。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即办。
9
审批。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即办。
10
决定。审批不通过的,当场告知或系统反馈不予办理理由;审批通过的,出具审批文件。
11
文件送达。审批文件以电子数据方式推送发改部门、公安部门,申请人根据公安短信通知办理入户手续。如申请人或呈报单位需要纸质审批文件,可在系统自行打印审批文件;呈报单位经办人也可按照约定方式(到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领取审批文件。
上述所有步骤来源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以及广东政务服务网。
注:无论网上办理或者窗口办理,均需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辗转往返于各业务权属部门,资料细节多,流程不易把握,建议交给专业代办机构办理入户,高效省时。记得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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