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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目:深圳社保 人气:0 时间:2023-04-10 来源:网络
(深圳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及待遇)
(原标题: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有新调整)
8月起,深圳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7月起,社保缴费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有新调整。同时,社保待遇计发基数也发生了变化,如深圳失业保险金涨至1980元/月,本医保年度深圳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额度提高至60.1万元,比上一医保年度涨了6.2万元。社保“五险”缴费具体是如何调整的?哪些社保待遇偿付基数涨了?你想了解的,赶快看这里。
“五险”中“四险”缴费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
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深圳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7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8348元/月的标准计算。调整后,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均提高至元,一、二、三档医保缴费都有变化。失业保险缴费与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变化无关。
8月1日起,深圳市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社保“五险”缴费中,养老、工伤、生育、失业“四险”都与最低工资标准有关,医疗保险缴费与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无关。
“三险”缴费基数上限提高至元
养老保险缴费方面,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地方补充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2%,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4%;非深户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1%,其中个人缴费比例为8%,单位缴费比例为13%。缴费基数均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生育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缴费比例为0.45%。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全部由单位缴费。根据行业类别分八档基准费率进行缴费,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根据单位上两个自然年度工伤保险支缴率、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情况等因素确定浮动档次后进行缴费。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每月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元(8348元×300%),下限为2200元。
此外,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缴费比例为1.5%,其中单位缴纳1%,个人缴纳0.5%。失业保险单位每月缴纳22元(2200元/月×1%),个人每月缴纳11元(2200元/月×0.5%)。
一、二、三档医保缴费都有变化
医疗保险根据缴费及对应待遇分设一档、二档和三档。单位应为深圳户籍职工参加医保一档;非深圳户籍职工可在一、二、三档中任选一种参加。
医保一档缴费比例为8.2%(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6.2%,个人缴纳2%,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每月医疗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为元(8348元×300%)、下限为5009元(8348元×60%);医保二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8%(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6%,个人缴纳0.2%;医保三档缴费基数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目前为8348元,缴费比例为0.55%(基本医保+地方补充医保),其中单位缴纳0.45%,个人缴纳0.1%。
失业保险金涨至1980元/月
最低工资标准提高了,与最低工资标准相关的社保待遇偿付基数也要提高。谁也不想失业,但万一就业不顺导致短期失业,没有稳定收入,失业保险就有大用处了。随着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失业保险金也涨了。
今年5月1日起,深圳失业保险金由原来的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高到最低工资标准的90%。按照当时的深圳最低工资标准为2130元/月计算,即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1704元/月提高到1917元/月。最低工资标准提高至2200元/月,8月起失业保险金则提高至1980元/月(2200元/月×90%)。
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额度提高至60.1万元
深圳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额度也提高了,本医保年度深圳基本医保最高报销额度提高至60.1万元,比上一医保年度涨了6.2万元。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根据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调整,每年7月1日开始调整。按照2017年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348元/月计算,连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时间不满半年的、连续参保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满12个月不满24个月的、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的、满36个月不满72个月的、满72个月以上的,本医疗保险年度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60.1万元。此外,还有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对应相应的参保时间,每个医疗保险年度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元、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100万元。也就是说连续参保满6年以上的,在医疗保险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额度达到160.1万元。
此外,参保人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超出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限额的部分,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也就是说,在本医保年度内如果如果医保支付金额超出160.1万元之后,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仍可继续支付50%。(来源:深圳商报作者:徐恬薛双)
“工人在线”责编:李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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